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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你好:我是1个5岁儿童的家长,我们村委办了个幼儿园,有1天老师说我家小孩在上学玩滑梯时
律师同志你好:我是1个5岁儿童的家长,我们村委办了个幼儿园,有1天老师说我家小孩在上学玩滑梯时 律师同志你好:我是1个5岁儿童的家长,我们村委办了个幼儿园,有1天老师说我家小孩在上学玩滑梯时,不小心推倒了1个小朋友导致手臂骨折,当时住院我家为那个小朋友家垫付了1点医药费,几天后那家又来找我家要钱,我想问,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家有没有责任承担医药费,现在幼儿园拒不承担医药费,1口咬定是我家的责任,我家该怎么办,谢谢你来回答我的问题,请说完整好吗?再次谢谢你。
2014-10-03 21:46 短信用户(山西-晋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10-03 22:18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幼儿园承担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幼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作为幼儿园的教育机构法律提出了较高的注意义务,因此,幼儿园是要承担责任的。同时根据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所以,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4-10-03 22:31
应该幼儿园赔偿
3 李红卫律师  2014-10-06 15:18
让对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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