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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林业局居民楼问题
关于地方林业局居民楼问题 我们家是吉林省和龙市八家子林业局的,林业局盖了很多居民楼,但是要求想要入住的人必须先像林业局缴纳一定的钱,然后还要在去抓楼层。抓到几单元几楼就住几楼这样合法吗?
2014-10-03 20:16 vrzhan……(吉林-延边)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10-03 21:21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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