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住他人贷款,他人无力偿还,贷款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去年,我父亲的同村村民秦某找到父亲以及同村的其他十几个村民,请求大家 用各自的名字帮他在信用社贷款,以周转生意资金,贷款到期,秦某一力承担还款责任。在秦某的鼓动下,同村十几名村民用各自的名字先后帮助秦某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共计四十余万。今年贷款到期,秦某生意不顺,无力还款。而帮其贷款的也都是农民,也都无力承担这比贷款。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以及共同贷款的村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怎么样才能追求秦某的责任?我父亲以及其他村民的子女是否需要承担对信用社的还款责任?
2010-12-08 16:22 Och8612(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09 15:28
以自己名义贷款,且自己知情并同意的,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偿还信用社后可以向秦某追偿。
贷款人负责偿还,子女没有偿还义务。
贷款人负责偿还,子女没有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