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收条能构成合作吗、 2009年春,我同孟合作同一山东公司签订了800亩的土豆种植合同,后我的合伙人孟背着我把300亩的种子和化肥转卖给其哥,他哥给其打的俩张条子是收条;‘今收到土豆种子34吨,本种子准保亩产5500斤,如没有问题,秋后付种子款129200元,’‘今收到化肥38.5吨确保化肥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否则可以拒付化肥款77000元 。’之后种子和化肥运到什么地方我们在09年秋才知道。其产品全卖给他人,我们多次找他要他准是拖,不得以我和孟起诉了他,一申法院判他给付我们162600元,他不服又以和我们合作。种子和化肥是假的为由上诉中院,综述上情,我们能和他构成合作关系吗、他欠我们的款能要回来吗、我没权没势,望好心人帮帮我吧
2010-12-08 15:28 zbxlij……(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2-08 15:34
不构成合作关系,前可以要回。
2 贾金勇律师 2010-12-08 15:38
可以电联一下;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