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 我在2007年收购了“大连金达集团的80%股权,收购股权之前集团的股权拥有人是夫妻俩,我买的是妻子一方的股权,去年男方却将我和他的妻子告上法庭,以他的妻子冒充他的签字知名,将我的股权撤销,我想拿回股权,但是现在没有钱打官司,看看大风险是否可以?
2010-12-08 10:28 xgL4343(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0-12-08 13:00
不知道高您的案子结果如何,可以将情况说清楚联系
2 刘永斌律师 2010-12-08 10:38
你做完变更登记了吗,请将详细资料给我,我可以考虑风险代理。
3 110网律师 2010-12-08 13:58
你好。
你的案子关键是看你购买股权时是否是善意的,即是否通知了男方,因为从法律上讲,男方即有优先购买权,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
如果你不并知道他们是夫妻,也不知道冒充签名一事,而且股权已经转为你所有,则你胜诉的机会很大。相反,则对你不利。
你说的情况好象现在法院已经判决撤销了你的股权,如果是这样就要看是否在上诉期内,或是可以申诉。
能否风险代理可以与律师面谈。
你的案子关键是看你购买股权时是否是善意的,即是否通知了男方,因为从法律上讲,男方即有优先购买权,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
如果你不并知道他们是夫妻,也不知道冒充签名一事,而且股权已经转为你所有,则你胜诉的机会很大。相反,则对你不利。
你说的情况好象现在法院已经判决撤销了你的股权,如果是这样就要看是否在上诉期内,或是可以申诉。
能否风险代理可以与律师面谈。
4 毛健民律师 2010-12-08 17:18
可以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