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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由我丈夫的名字变更为我的 现在要离婚我能分得多少
房产证由我丈夫的名字变更为我的 现在要离婚我能分得多少 婚前公公去世 我们婚后丈夫同婆婆办理了房产继承和赠予 婆婆放弃继承了她的那部分遗产 属于她自己的赠给了我丈夫 但条件丈夫保障是有生之年她有房住,后将房子过户给了我丈夫,后来他因为作风问题出轨求得我原谅不离婚,把房子在房产局变更为我的名字,签署了协议产权100%,并和我私下签署了财产协议:房子为我个人所有!他母亲后来知道了房子过户给我了很不高兴,闹得很不愉快,请问 如果离婚,这房子我能有多少
2014-09-29 15:36 dagg12……(天津-和平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29 15:39
这是可以分得的
2 110网律师  2014-09-29 15:43
若离婚,你所述房屋就是你的个人财产。
3 韩士队律师  2014-09-29 15:49
你好:婚内财产约定“房子为我个人所有”,“房子在房产局变更为我的名字”,说明是你个人财产,离婚时也是您个人的
4 张付杰律师  2014-09-29 16:02
应该是可以拿到100%的房产
5 110网律师  2014-09-29 16:18
你们签订的财产协议有效,离婚时应当全部给你。
6 杨立宝律师  2014-09-29 16:19
你完全可以取得房产的,真的到那时愿意接受你的委托
7 孙新律师  2014-09-29 17:13
有书面约定的话,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
8 金雅东律师  2014-09-29 18:27
你好,房产应该属于你个人所有。
9 孙新律师  2014-09-29 19:08
应属于你个人财产。
10 孙新律师  2014-09-29 20:08
离婚你取得全部。
11 孙新律师  2014-09-29 20:36
有希望全部归你所有。
12 ★徐冰兰律师  2014-09-30 16:03
已经过户更名并做了约定,那么房子就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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