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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想委托他人,又担心不能直接获得拆迁款
拆迁想委托他人,又担心不能直接获得拆迁款 我有一处拆迁房,想委托他人办理。拆迁办给了一份委托书,其最后一句是“就坐落于***处房屋的有关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拆迁单位进行协商。”我想问问专家。我写委托书会不会意味着拆迁的一切手续受委托人可以代办?拆迁款也可以打入他的账户;如果要房子,房子是不是可以直接写他的名字。我只想让他替我与拆迁办商量。希望拆迁款直接打入我的名下,房子也写我的名字。但是单看上面那句话,就可以消除我的顾虑吗? 请您给我解惑。谢谢!
2014-09-29 15:03 liujia……(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29 15:15
这是可以按照当地标准搬迁的
2 孙新律师  2014-09-29 15:05
把委托权限写清楚即可。
3 孙新律师  2014-09-29 15:26
你好,风险较大。
4 韩士队律师  2014-09-29 15:27
你好:委托律师事务所办理比较稳妥,还可以提供保管箱业务。
5 孙新律师  2014-09-29 17:14
你可以联系拆迁部门说明情况,一般来说,拆迁打款是很谨慎的事,不会贸然支付给他人名下的账户的
6 孙新律师  2014-09-29 20:37
签署正规的委托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7 杨立宝律师  2014-09-30 08:22
将委托权限写明确是可以的
8 孙新律师  2014-09-30 15:18
你只写了进行协商,则对方的权限就只管协商。没有约定的,他无权代理。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你授权什么,他就有权代理什么。没有授权的,无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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