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具体什么条件? 2013年,区政府征收我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现因部分补偿未到位,我想知道去年区政府的征收与拆迁是否合法?区政府在征收前需要有什么条件?
2014-09-28 05:19 275798……(吉林-吉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9-28 06:09
不合法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28 09:02
请评价为“满意”,详细内容来电咨询。不合法
3 孙新律师 2014-09-28 10:12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2)周转补偿费 (3)奖励性补偿费,不同的房屋性质会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偿,如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拆迁中存在巨大利益的,建议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以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律师的代理经验,主动出击会获得更多补偿,甚至翻倍,详情可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