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有受害人谅解书是否能够从轻判决 受害人与被告是男女朋友关系,由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案件发生当天,被告喝过酒,女方出于委屈和恐惧报了警,后来跟男方父母沟通,答应不再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并写了谅解书交给公安局,被告已经如实陈述了案件整个过程,并且承认有过激行为,态度诚恳,这样被告是否会被轻判?谅解书是否能起到作用,现在被告已被批捕,检察院还未提起公诉,女方也希望被告能尽快出来,现在还需要做什么?谢谢。
2014-09-27 09:57 ask567……(山东-青岛)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王洪运律师 电话:15865599019 2014-09-27 11:31
谅解书能起减轻刑罚的作用,主动认罪,等情节都可以减刑。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可加qq或来电咨询。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27 09:59
请对我的回答评价为“满意”;详细内容来电咨询。现在被告已被批捕,意味着要判刑
3 邹连香律师 2014-09-27 10:00
你好,女方出具的刑事谅解书,对男方获得从轻量刑处罚有一定帮助作用。
4 马跃律师 2014-09-27 10:00
可以从轻处罚。
5 曾逊律师 2014-09-27 10:01
可以从轻。
6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9-27 10:01
女方出具的刑事谅解书可以从轻处罚,如需帮助来电免费咨询
7 110网律师 2014-09-27 10:19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依法维权。
8 110网律师 2014-09-27 16:41
有谅解书可减少基准刑20%以下
9 武传清律师 2014-09-28 10:54
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10 110网律师 2014-09-28 11:01
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