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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经济诈骗的刑事立案条件
构成经济诈骗的刑事立案条件 诈骗人王娇,借投资房地产为名,以五分利息为诱饵借我们五人现金33万元,没有合同只有借条。借款时扣除了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王娇失踪,至今已有一年。我们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找不到王娇本人该案迟迟不能解决。请问1、王娇的行为是否构成经济诈骗?2、我们是否可以向在公安局报刑事诈骗案,公安局是否接受连要求?
2014-09-27 09:28 SLL082……(贵州-遵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27 09:32
这是应该接受的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27 09:32
请对我的回答评价为“满意”;详细内容来电咨询。应该接受的
3 朱君秀律师  2014-09-27 09:33
答;我认为,涉嫌诈骗罪,报案。
4 孙新律师  2014-09-27 09:38
涉嫌诈骗建议向公安经侦大队报案缉拿。
5 唐羽生律师  2014-10-11 12:36
个人意见涉嫌诈骗罪,要求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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