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后负了全责,对方后来又提出协议. 那日我驾车不慎追了对方车尾,我负了全责,经保险公司定损对方车辆所产生的修复费用我出.我即时将费用交纳给了对方要求而且是保险公司指定的4S店.对方也在维修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按定损的事项修复..而事隔几时后,对方提出要与我协议其车辆折旧费及交通费用等..(对方车为私家车,并且对方车辆只是车尾受损),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对方提出的折旧及交通费是否成立?
2010-12-07 18:50 lts516(贵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08 17:28
定损后应按照定损办理,对方可以要求你赔偿交通费,但是折旧费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