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没有义务告知患者欠费 本人因消化道出血,入院缴纳3000元入院费,住院10天后,医院通知出院,办理出院手续时,住院处告知本人已欠费7700多元(住院期间,医院没有给本人下达任何形式的欠费通知),有点超出本人预料,遂向医院索要消费清单,医院拒绝并表示必须先缴纳欠款才能给消费清单。因此,本人有以下两个问题:1、未告知本人欠费,医院做法是否合理。2、如本人拒绝交纳欠款,是否有法律风险。
2014-09-26 11:27 zyjia0……(北京-顺义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9月26日 11时29分
你好,医院未告知做法欠妥但不违法。你有义务缴纳住院费用。
2 李建成律师 2014-09-26 11:29
医院应当及时履行该义务的
3 徐卫东律师 2014-09-26 11:29
你好,不合理的,建议协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