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中没有造成对方身体伤害,只是双方的车辆都有一定的损伤.交警判我们这边负全责.现在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车辆停止运营损失费、维修费、车辆折旧费共近六万元,但是对方是在县城工作,车辆是面包车挂靠运输公司,运输公司证明他每天收入270元,我这边认为误工费和车辆停止运营损失费过高,而且人员无伤应该没有误工费。不知道是否正确,合理的赔偿大概是多少。请求帮助!
2010-12-07 14:24 艾艾1978(广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8 13:10
各项费用的赔偿标准是否合理,建议找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