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处理? 农村一家蜂窝煤厂(未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过)该厂进行正常的生产2年后,供电部门发现该厂的三相电电表由于质量原因早已损坏,并查证该厂2年来只缴纳过45元电费。经供电部门开会决定对该厂的电费按每天2小时计算,2年共计3万余元。对于供电部门作出的决定,该厂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也没有主观的去偷电漏电,并且该厂称自己经营不景气,按一天2小时计算根本不合理。此事现处于僵持状态,还望前辈们能指点指点。
2010-12-07 14:21 政法小鬼(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2-07 19:1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未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过,这属于工商局依法给予处罚的行为,但与供电部门要求支付电费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供电部门无权对未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过的行为进行处罚;
2,如果你们对供电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茶法决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未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过,这属于工商局依法给予处罚的行为,但与供电部门要求支付电费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供电部门无权对未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过的行为进行处罚;
2,如果你们对供电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必要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茶法决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07 19:45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茶法决定。
3 2010-12-08 07:07
协商不成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