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 我8月3号报的案,熟人以买房诈骗我25万,证据都提供了派出所说案情简单就是不去核实证据我去催还骗我说已经调查了一部分。这两天突然转交到另外一个警察手里,他说之前就没去核实,现在让我自己去查诈骗犯的经济来源,人在那里(就在转交前几天这个人全家不见了包括他父母),报案快2个月了一点进展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2014-09-25 11:54 t91067……(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25 13:12
您好,可以去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处理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9-25 13:58
你好,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的。
3 康治斌律师 2014-09-25 19:41
建议向督察或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