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否可以不间断拘留吗? 我的一位朋友因一个案件的担保被法院判决负有连带偿还责任而被司法拘留,但在15日期满前一天,法院的执行法官又去拘留所办理了继续司法拘留15天的手续,请教各位律师,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2014-09-25 11:01 李霞11(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9-25 14:27
您好,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拘留一般不适用延长 我的补充: 2014-09-25 14:29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司法拘留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且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