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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我在南海区罗村镇租赁一间50平方的商铺,现合同到期时间:2010年11月30日到期,原来租金4800元/月,现新合同为7200元/月.出租方没有给予我时间,要我马上签合同,不签的就在三天内搬出.请问出租方这样做合理吗?租金升幅合理吗?
2010-12-07 12:00 紫珙(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2-08 14:46
因为合同属于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也就是说双方自行协商,你认为不合理可以不续签,法律一般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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