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原单位辞职,原单位拒开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 我与2014年6月与水电四局正式办理了辞职手续,文件也下发了,现在想把档案转回家乡洛阳的人才市场,但是原单位拒开行政及工资关系介绍信,现在档案没法接受,该怎么办?
2014-09-25 09:39 rampag……(青海-西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09-25 09:41
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25 09:45
这是可以到不事局办理的
3 110网律师 2014-09-25 11:10
如果导致你方无法正常就业,这期间的工资应当支付你125%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4 凌爱军律师 2014-10-01 10:59
您好,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