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更改购房合同及伪造买方签名 律师好!
拿到的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之前签订的不一样:
1. 双方同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变成了不同意;
2.合同签订时间延后了1个半月;
3.仿造了买方签名和指纹印;
因当时说要备案登记后才能拿到合同,所以手上没有原始有效合同,强烈要求才强留了一份没有有双方签字的合同。
请问开发商这种做法违法吗?还是只是违反什么约定?向哪个部门投诉?怎么追究责任?另外,买方有什么依据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及要求赔偿吗?
拿到的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之前签订的不一样:
1. 双方同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变成了不同意;
2.合同签订时间延后了1个半月;
3.仿造了买方签名和指纹印;
因当时说要备案登记后才能拿到合同,所以手上没有原始有效合同,强烈要求才强留了一份没有有双方签字的合同。
请问开发商这种做法违法吗?还是只是违反什么约定?向哪个部门投诉?怎么追究责任?另外,买方有什么依据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及要求赔偿吗?
2014-09-24 23:43 月亮也忽悠(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9月25日 08时52分
违法的,不能伪造签名及更改合同时间,是无效的。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及其它费用,可以向房地产行政机关市场监察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4-09-25 12:03
可详细咨询律师后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