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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碰上一个孕妇横穿马路,没走人行道,责任怎么分
我骑电动车,碰上一个孕妇横穿马路,没走人行道,责任怎么分 我骑电动车,碰上一个孕妇横穿马路,没走人行道,我的电动车,车把蹭了她一下,责任怎么分,我带他们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没事,可他们说不放心,再医院住下了,这个不放心是要住多久啊,还有20多天她就要生了,我们该怎么办
2014-09-24 13:10 xingxi……(河北-邢台)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24 13:11
行人是要承担一定的过错的
2 张付杰律师  2014-09-24 13:11
报警处理,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张  静律师  2014-09-24 13:2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4 孙新律师  2014-09-24 14:04
你好!
责任划分以交警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为准
5 110网律师  2014-09-24 14:27
及时报警,由交警固定事故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4-09-24 22:18
事故责任由交警勘查现场后依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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