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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犯了重婚罪,请问该如何解决!!
已犯了重婚罪,请问该如何解决!! 六年前我姐在父母的安排下跟一个香港人在香港结婚登记了,但因性格不和并没有在一起,也未办理离婚手续。回大陆后,她又交了一个男朋友,并与其在大陆结婚,现已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但现在香港那个要她申请过去香港定居(香港那个还不知她已在大陆结婚了),等定居了再跟他离婚,我姐很想过去香港,但因大陆的这条婚姻,让她不知该如何是好。请问她这样的情况,可以先跟大陆这个丈夫离婚,再申请去香港的定居吗?
2010-12-07 08:22 QLV6032(福建-泉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2-07 08:52
没登记的话,无须离婚,可直接过去定居再解除与港人的婚姻。
2 110网律师  2010-12-07 09:22
如果后来的婚姻关系没有到民政局登记就无须离婚了.
3 林民敬律师  2010-12-07 11:05
要是有双边等级就有重婚罪了。要是没有,随时可申请去香港的。
4 110网律师  2010-12-07 11:49
您好:【1】两个地方都有登记婚姻,那么涉嫌重婚罪的事实就很清楚了;【2】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的案件,只要当事人没去诉讼,一般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3】定居香港的问题,目前看来主要是男方决定,男方是怎么样的态度决定你们能不能定居香港。
5 110网律师  2010-12-07 21:38
你好,问题的关键在于你姐姐和大陆这个是否有办理结婚登记:(1)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这并不会影响其和香港那位的婚姻关系,这样就可以过去定居;(2)但是如果他们有办理结婚登记,你姐就涉嫌重婚罪。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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