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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
贩卖毒品 我朋友现在被刑事拘留半个月了,当天在家抓住的时候刚刚吸食完冰毒,身上还有,但是我不清楚还有多少,一起在家里抓住的还有他一个朋友,他那个朋友贩卖600多克,案件截至到现在应该抓起来8、9个人了,在刑侦的时候警察说他就是携带,但是现在以贩卖刑事拘留了,之前没有吸毒史,他这个情况属于团伙贩毒吗?家里人有权知道携带多少克或者贩卖多少克吗?如果给他贩卖的初衷不是为了从中获取利益,而是帮朋友从别人手购买,朋友在给他钱,这种情况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2014-09-22 15:23 hanmim……(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22 15:25
这是要有证据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09-22 17:32
您好!如果他只是吸毒,没有参与过贩卖、运输、容留吸毒的话,这只是触犯了行政法,没有触犯刑法。可以做无罪辩护。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9-22 15:30
你好,需要证据。
4 110网律师  2014-09-23 06:39
介绍买卖毒品的,如果为贩卖毒品的人介绍,则应该以贩卖毒品定罪量刑。如果为吸毒人员代为购买,则以持有毒品定罪量刑。无罪的可能性不大。
5 110网律师  2014-09-23 12:52
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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