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造成公司损失 由于与前任会计未做交接,对增值税报表填报不熟悉,填错项目,造成10多万元进项税认证了无法抵扣。
我不是财务经理,请问这个事情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还是由财务经理承担?谢谢!
我不是财务经理,请问这个事情我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还是由财务经理承担?谢谢!
2014-09-22 15:14 china_……(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9-22 15:21
可以劳动仲裁要求员工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4-09-22 15:16
工作失误一般由公司内部规章处理
3 徐卫东律师 2014-09-22 15:23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4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9-22 15:27
你好,自己过失。
5 孙新律师 2014-09-22 15:28
你好,你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6 李同红律师 2014-09-22 15:42
你好,会计工作有失,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4-09-22 16:27
您好,如果是因为前任会计没有交接造成,现任会计不知道有进项抵扣的,现任会计一般不需要担责任;但是如果证明不了是前任的过错,一般就专业和工作责任而言,报税的人需要担责任。
8 孙新律师 2014-09-22 17:19
您好,不合理,不应当由你承担,克扣工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9 李建成律师 2014-09-22 17:46
不合理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0 赵江涛律师 2014-09-22 22:08
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