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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个法院起诉? 急!
在哪个法院起诉? 急! 我方与对方因为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对方订货时候发给我们一份“采购合同”,上面的条款规定: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但是对方发给我们既没有签字又没有盖章,只有我方业务人员回传时候的签字。同一天,我方将我方的买卖合同经敲章后传给了对方,对方第二天敲章回传。其中对方的采购合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诉至杭州市人民法院。我方的买卖合同则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同意以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当时签合同的是我们上海办事处的业务人员。那么现在,我方起诉的话,去哪个法院起诉呢?两份合同的效力如何?
2010-12-06 18:02 ngn6470(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7 10:12
具体要看你合同内容而定。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2 110网律师  2010-12-07 20:37
以你们最后签订的一份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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