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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金佳被查封案件的咨询
关于黄金佳被查封案件的咨询 与黄金佳签署的合同上写明,如因政府行为、战争、自然灾害或者网络通讯故障等一切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预定预售延误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请问此次黄金佳被查封事件是否属于上述不可抗力,乙方能否得到甲方赔付?
2014-09-22 08:57 刘12398……(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刘秀章律师  2014-09-22 08:59
不属于,需要承担责任
2 韩士队律师  2014-09-22 09:04
你好:当然不属于不可抗力,应当依约定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4-09-22 09:32
你好,不属于不可抗力,可以要求甲方赔付。如需帮助,可来电来访。
4 杨立宝律师  2014-09-22 10:12
不属于不可抗力
5 孙新律师  2014-09-22 10:36
你好,被查封是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当然不属于不可抗力。要承担责任的。
6 孙新律师  2014-09-22 11:03
不属于不可抗力。
7 孙新律师  2014-09-22 15:32
不属于不可抗力
8 孙瑞岭律师  2014-09-22 23:19
1、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在我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如果黄金佳被查封,是因为其违法造成的,因其有过错,则不属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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