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时,学生与学校的责任 我孩子八岁了,上二年级,9月19号下午第三节课在操场上走路时被皮筋绊住跌倒摔掉一颗门齿,同时双唇肿胀,面部肿胀,学校校长和老师看到后未能及时送医,也未能及时通知家长。此时应该怎样区分责任
2014-09-21 21:43 冯伟达(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年09月22日 08时22分
这是可以要求学校负责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4-09-22 08:53
由侵权人承担,并可向学校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