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遗失 我行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由承况行所有地址的收发室签收,现与承兑行联系,对方坚称其未收到信件,且该收发室为其他单位收发室,我行电话咨询该收发室,该收发室称每日都有签收该行的信件,我行如何维权?另外请问法院公示催告的费率为多少,多谢
2010-12-06 16:28 vLX8400(山东-东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6 17:00
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