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冒用他人身份证发工资的法律责任 税务局通知我补交个人所得税并称我在两个服务处所领双份工资,我们单位都是按时缴税的,经过税务局的网上核查,系另一公司用我的身份证发的工资,可是本人与那家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得到过报酬,象这种情况那家公司该负什么责任?
2009-03-25 16:56 leeten……(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25日 17时30分
侵犯了你的姓名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 2009-03-25 17:38
公司涉嫌名义侵权,又涉嫌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
3 孙新律师 2009-03-25 18:03
应该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