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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 与婚前遗产 的问题
婚前财产 与婚前遗产 的问题 问题比较复杂

1.男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只写了自己的名字,女方在婚前给男方一笔钱作为装修或购置家具的费用让男方家里人自由置办,并无借据,那么一旦出现财产纠纷还可要回吗?
2.男方母亲在原工作单位有一笔欠款,一直未落实,如果在男方结婚后欠款被判处由男方的母亲偿还,而其母没有经济偿还能力,那么夫妻双方有义务共同承担吗?一旦共同承担那么离婚后妻子还可要回赔偿吗?
3.女方结婚前在家乡有一处遗产是块地基,结婚后其母出全资为其置房,此房和今后增值的部分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女方过早去世,此财产可以由女方的母亲全部继承吗?如果不行,那么立遗嘱指明由母亲继承,是否可以避免任何纠纷,谢谢您们的指点
2010-12-06 12:52 maples……(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2月06日 13时32分
1、对方不予否认或者有证据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2、夫妻没有义务共同承担母亲的个人债务。3、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遗嘱来指定母亲继承
2 孙新律师  2010-12-06 13:32
1、没有借据,很难要回。
2、没有义务,可以。
3、不是,不可以,是。
3 孙新律师  2010-12-06 13:41
1、婚期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2、女方装修出资是为了结婚,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3、男方母亲债务其自己还,如果其母去世,在遗产的范围呢偿还。儿子没有替还债的义务。4、、女方婚财产给个人所有。结婚后父母为女儿建房,如果父母主张是借债,父母的出资应按借贷关系,如果不是,视为赠与。
4 李同红律师  2010-12-06 13:43
如果想避免纠纷,就必须事先把法律风险控制好
5 赵亮律师  2010-12-06 14:52
1.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女方装修出资是为了结婚,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没有义务为男方母亲还款。
3.地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指明由母亲继承。
6   2010-12-06 14:59
1,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该笔款项存在,可以主张返还;
2,夫妻中间没有义务承担男方母亲的欠款
3,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女方母亲书面声明只赠与女儿一人。女儿可以立遗嘱将来去世房屋由女方母亲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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