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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离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
合同纠纷(离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 本人2007年9月进入一家民营的软件公司工作至今(2009年3月),2009年3月10日提交辞职报告,公司同意离职。现在(2009年3月25日)我拿到另外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要求我在3月底前拿离职证明过去报到,但是现在公司以没到1个月期限为由不开离职证明,给我造成很大困扰。我想请问一下,公司这么做是否构成侵权?谢谢。
2009-03-25 16:37 damoqi……(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3月25日 16时45分
依法规定,劳动者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你现在的情况看能不能和单位协商下,公司如果不是故意整你的话,其实也不复杂。当然如果公司有违法佣工现象,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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