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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几十年,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如何才能争取该有的利益?
工作几十年,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如何才能争取该有的利益? 请问,工厂没生意关门,可是在那工作三十多年,老板叫我们搬走,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2014-09-19 00:08 林彦儿(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19 07:24
这是可以得到补偿的
2 江珍来律师  2014-09-19 07:57
你好,你这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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