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大人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我父亲是二类货船的船长,一个多月前因在洞庭湖范围内找挖沙船采了一船黄砂,当时船上打工的一个人就被沅江市的特警抓走了,我们货船几十年都是那样买挖砂船的黄沙的,后来才知道是那一个挖砂船是没有交资源费,也没有相关证件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被抓的那个人的供词说,我们船与另外2个货船把那一个挖砂船包起来,那个船负责挖,我们3个船负责运送销售。事实上我们是第一次在那条挖沙船买砂,我们是货船,不像那种自带履带可以自行卸载砂石的专用砂船。现在沅江那边派人把我们的法人和船长都抓走了。现在家人都非常的着急,希望各位帮忙分析下,谢谢各位
2014-09-20 10:58 wu_fei(湖南-益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19 07:14
这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处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4-09-19 09:46
如果说是正常的货支船舶就可以不负责任,但明知是的采沙,就是共同犯罪,可以判刑的追究刑事责任。我是益阳的,免费为你法律咨询,还可以帮你打官司,手机号码这上面有
3 陈瑜律师 2014-09-20 16:10
你好!建议聘请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与办案人员沟通,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