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前几天在建筑工地干活。手脚架倒塌,砸到了肚子,但当时没有身体不适 我爸爸前几天在建筑工地干活。手脚架倒塌,砸到了肚子,但当时没有身体不适,事后1天半(在这1天半时间里还有在建筑工地上干活)才身体出现不适,经医院检查,大肠破裂,做了肠吻合手术。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地要做赔偿吗?
2014-09-18 20:26 短信用户(河南-平顶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9-18 20:34
你好,如果你父亲和建筑公司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属于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需要你们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再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根据级别索赔,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根据级别还有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有疑惑,欢迎电话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4-09-18 20:28
建议协商
3 110网律师 2014-09-18 21:52
要赔偿的,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4 王丽律师 2014-09-19 09:51
你好,如果的确是因为手脚架倒塌导致受伤,可以要求工地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5 马跃律师 2014-09-20 15:00
属于工伤范畴。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否则,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