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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以我的公积金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算?
丈母娘以我的公积金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怎么算? 本人男,名下有一套房产(夫妻实际居住房),属于婚前财产,2013年3月前未过户,婚后因女方父母改善住房条件,以男方名义进行公积金贷款30万元(较同金额按揭节省近9万元)婚后实际还款人为女方父母,同时因占用我首套房的利益,导致后面婚前房屋过户时产生额外的费用,现女方因长期不回家、不顾家、不履行夫妻权利与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请问您,对于此处房屋,我该怎么办?能不能把我受损失的利益要回来?
2014-09-18 14:35 zzx47(青海-西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09月18日 14时41分
公积金名义所购房屋也是你们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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