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法院的如此做法? 北京昌平法院对房地产公司诉昌平建委一案中,房地产公司申请驳回建委作出的对被拆迁户的裁决中的拆迁搬家费4811元。但建委又申请先予执行建委作出的裁决。其裁决要求我对住处腾空,交给房地产公司拆除。但评估的价款极为不合理,合每平米不足3千元。现在法院要执行。我该怎么办?我只能在同级别法院进行复议吗?
2010-12-05 23:35 bjnsc(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2-06 08:46
应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2 2010-12-06 13:49
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