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问题 我现住房为婚前购置,现想在大连买房,想把这房卖了,请问如果卖了70万,买房花了100万,我丈夫能分得多少?因为他婚前有一子(随母生活),如果将来大连的房子升值到了200万,我丈夫能得多少?我有多少财产能留给我们的女儿?
2010-12-05 17:00 GQh4473(辽宁-盘锦)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5 19:10
你现住房为你婚前购买,属于你个人财产,即使出售,所得也是你个人所有。
大连的房屋是你们婚后购买,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大连的房屋是你们婚后购买,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2 110网律师 2010-12-05 20:00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规定,婚前你购买的房屋属于你个人所有,婚后所购房屋如果能证明是婚前房屋出售所得款项购买,该部分(70万)可以视为你的个人财产,其余部分(30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来升值部分也依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所占比例分配,即你的70万增值到140元,共同财产增值到60万。
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你的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的一半都可以以遗嘱形式留给你女儿继承。
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你的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中属于你的一半都可以以遗嘱形式留给你女儿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