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受伤,请问这件事我如何解决呢? 孩子在校领取加餐的时候被,其他孩子绊倒。造成口角贯穿伤,永久性留疤。尽管当时孩子的班主任在场,但秩序十分混乱。请问这种情况除了医药费、带孩子往来医院的交通费之外还可以得到其他赔偿吗?为了疤痕不明显自己买的去疤药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吗?要求校方或者班主任书面道歉可以吗?
2014-09-15 22:21 lidaji……(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4-09-15 22:23
还可以主张家长照顾孩子产生的误工费
2 李建成律师 2014-09-15 22:24
你好,学校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的
3 孙新律师 2014-09-15 23:00
可以对实际损失以及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金进行赔偿。整容的费用可以主张。
4 谷友军律师 2014-09-16 06:12
可以向学校主张权利
5 孙新律师 2014-09-16 07:37
合理的费用都是可以的。
6 孙新律师 2014-09-16 08:34
你好,孩子受伤支出的合理、实际损失,是可以主张的。
7 徐卫东律师 2014-09-16 08:36
你好,可以主张实际的费用的
8 申维丰律师 2014-09-16 09:53
你好,按实际损失赔偿。
9 孙新律师 2014-09-16 10:16
你好,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