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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发生在5天前,因与当是人发生口交,他和几个人把我打伤,头部用钝器板凳打的
事情是发生在5天前,因与当是人发生口交,他和几个人把我打伤,头部用钝器板凳打的 事情是发生在5天前,因与当是人发生口交,他和几个人把我打伤,头部用钝器板凳打的,缝了6针 ,脸上有倆处淤青,经过公安,我要求他赔偿医药费1675元,另加5到3万元,过分吗?希望你们能给我解答,拜托!
2014-09-15 16:30 短信用户()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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