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中的利息能否通过走民事案要回来? 本人在1995年借3000元款给到徐某,当时在借款中立了借据,借据内容阐述在1995年农历7月28号前还钱,利息按照3%给,否则超期按每天增加壹拾元罚款计算。借据中有借款人的签字及证明人签字。一直以来借款人都以无能力还钱为理由,到今2010年才还款本金3000元。请问区律师现超期按每天增加壹拾元罚款计算能否追回?此事件能否通过民事案来起诉对方?
2010-12-05 13:37 zhaoro……(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5 13:40
如果利息约定太高,法院只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范围内判决。
2 110网律师 2010-12-05 13:45
可以。前提是利息过高,不予支持。法院只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范围内判决
3 110网律师 2010-12-05 13:49
可以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0-12-05 14:16
可以起诉追讨,但是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5 110网律师 2010-12-07 00:11
这个案子的主要问题在于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