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私刻另一企业股东企业公章伪造股东签字,骗取工商局核准 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因法人出国(法人占公司70%股)转让给公司一个占5%股的个人股东,这个股东私刻另一企业股东企业公章(占公司股25%),伪造股东签字,骗取工商局核准,变更了公司的股份给自己和他人并增资到了1千万,企业股东现在发现这问题,事情该如何处理。此人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2014-09-12 23:46 twxzkj(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13 08:09
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9-13 10:30
涉嫌犯罪,及时报警求助。
3 孙新律师 2014-09-13 07:36
变更无效。
4 110网律师 2014-09-14 15:30
变更公司股份给自己不需要伪造股东签字,关于增资需要召开股东会,该增资应该属于无效。增资就牵涉到原持股25%的持股比例的变化,可以确定增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