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出示的110报警信息没有原始笔录及当事人签字的笔录,法院是否能采纳这个证据? 在2013年12月23日有两个工人在我工地上干活,当时干的是需要爬上梯子去到墙上打眼,受伤人是站在地下扶剃子的人,当时那个房间只有他们两个人在那间房子干活,据受伤人出来说是那个人把他撞下去的,但是那个爬上剃子干活的人说我没有撞他,他怎么摔下去的我不知道,两人因为这在当时就发生了争执又引发了后来的打架一事,当时受伤人的弟弟也报警了,也做了笔录我也签了字,现在这个受伤人把我告上了法院,但是现在这个受伤人又不承认打架这一事,这就牵扯到去派出所去调这个笔录的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派出所又说在当天没有人报警也没有去出警,而后那个受伤人又向法院出示了一份受伤第二天的110报警信息,上面的内容都是没有的事,于是我就去问当地派出所去要当事人的签字笔录,派出所给出的回答是那份笔录在当时录完以后就没保留,现在已经没原始的那份东西了,所以我想先问一下法院应不应该采纳这个110报警信息?
2014-09-11 13:38 177319……(新疆)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