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弄丢我档案应负责任吗? 我九九年退伍军人,档案确定已到达州达川区武装部(民政局移交给武装部名单及武装部提取人签名我都有复印和民政局盖章)但武装部说是我们原村书记把我档案提走了,他出示了原书记签名和登记:!但我向原书记求证时他说从来没提过档案,也提不走档案!问题武装部推给了原书记,原书记说没提!我是农村户口不安排工作,为什么个人能提走我档案?我现在应找谁来承担责任?
2014-09-11 00:02 109607……(四川-达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9-11 00:28
您好,可以要求武装部承担责任。
2 王家虎律师 电话:13778926911 2014-09-11 09:24
你好,可以主张武装部承担相应责任
3 胡翔律师 电话:13540159088 2014-09-12 21:34
你应该找当时你所在的武装部,由他们来承担你的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4-09-11 08:54
你好,可以要求武装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