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参保工伤保险但并未参保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该如何处理? 因工伤致残的员工属于该企业的临时员工,签订的是为期一年的临时劳动合同,因故并未为其投保工伤保险,该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导致受伤致残应该怎么向受害者赔偿,除了积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照发工资等之外还需要支付什么费用吗?是应该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还是应该大数额的给付残疾赔偿金呢?这些赔完之后有什么后续问题需要处理吗?比如可以将该员工辞退吗?
2014-09-10 21:08 兰冰ing(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4年09月10日 21时38分
你好,如何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