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儿子和继子女房产继承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父亲名下的,父亲与母亲只生了我一个儿子,但是母亲和父亲结婚之前与前夫有两个子女,十几年前父亲病重,另外两个继子女都不愿意照顾他,于是我们签订协议,父亲由我来赡养,母亲由他们俩人赡养直至去世,且母亲去世后房屋归我使用和拥有。这个协议没有公正,有我们三人的签名,请问,父母亲都不在了,这个房子现在面临拆迁,我们之前签的协议有效吗。
2014-09-07 19:13 ying_s……(湖北-武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07 19:15
这是有平等的继承权的
2 袁青青律师 2014-09-07 19:17
协议得到被继承人书面认可的,可以视为遗嘱继承
3 陈晓云律师 2014-09-07 19:31
不生效
4 武昌陈哲律师 2014-09-07 19:54
协议具备一定效力,当面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4-09-08 08:51
有效。
6 110网律师 2014-09-09 09:33
协议是对于继承权放弃的约定,是有效的。但是继承还没有发生,协议目前不能生效
7 胡冰律师 2014-09-09 15:49
你好:1、协议无效。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在继承前做出放弃继承遗产的行为无效;2、关键看房子是你父亲在婚前还是在婚后买的,若婚前则继子女不享有继承权,若婚后的,属于父亲共同财产,均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