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咨询 本人有意在广州某村想购买一套房子,该房产权为集体产权,请问:因为该房子属于集体产权,没有个人房产证,不能过户。本人在购买了该套房子前到公证处办理房子买卖公证,这算是属于本人产权吗?如果交易并做公证后,原产权人抵赖没有此事交易,发生纠纷,在法庭上本人能赢吗?如果交易后发生拆迁等事宜,本人能得到因有人赔偿吗?
2010-12-03 21:56 ksharp……(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3 22:10
属于小产权房,不能买卖,如发生争议,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买卖无效。
2 110网律师 2010-12-05 23:52
集体产权卖给集体以外的人无效,公证也没用。产权以房产证为准。拆迁事宜可按照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