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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请问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叔叔于8月31日在工地上施工时被钢管砸伤脚,医院鉴定说脚骨头被砸坏了,需要3个月静养不能干体力活,今天工地老板来医院拿出1万元,做为医疗费,住院费,以及误工费(其中治疗费和住院费2700多元,剩下的7000多元作为误工费),还让我叔叔今天就出院,我叔叔在工地上工资一个月6000元,在医院的生活费都是自己出的,请问下现在我叔叔该怎么办?
2014-09-07 15:04 tgk521(浙江-湖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9-07 15:50
申请工伤认定是最重要的。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09-07 20:29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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