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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货物发给对方后,对方以没钱为由拒付货款。
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货物发给对方后,对方以没钱为由拒付货款。 尊敬的律师朋友,你们好。
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之中抽空看我的求助信息,感激不尽。
我是浙江绍兴一家贸易公司的法人,2013年与义乌一家服装生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货值总共30多万元。对方按合同给我支付了10000元定金,然后我按照合同给对方供货。货物发齐之后,对方公司把公司转移了,生产的机器,办公用品,货物都找不到了,但是转移的时候我不知道,我在后期催款的时候发现的。对方法人说只是服装生产转移了,并承诺还款。
在7月份合同规定的最后还款时间到了之后,我找对方公司的法人签了一份对账单,对账单详细说明了对方共收了价值30多万元的货物,而且也说明了除了10000元定金之外还欠多少货款。对账单上落款的‘欠款人’一项里,只有法人的签字,法人也签字承诺后期补上公章,但是到现在也没有补盖。对账单上还有担保人一项的落款,签的是法人个人的名字。
签了对账单之后,对方公司法人承诺八月份至少付我3万元货款,但是到目前为止,一分钱也没有付,而且9月份联系对方公司法人,他只说没钱,说有钱就还,但是现在没钱。据我了解的情况,对方公司账户是没钱,法人的个人账户也没有钱。我怀疑他把公司的财产转移了。
我想问一下,对方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如果不构成合同诈骗,按合同纠纷起诉对方,是否对方法人个人和对方公司都有还款责任?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对账单上有担保人一项,签的是公司法人个人的名字。
期待好心人专业的解答,感激之至。
2014-09-06 21:28 wudyki……(浙江-绍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凌爱军律师  电话:13639719711  2014年09月06日 22时08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您与对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来说,您有供货的义务,对方有根据货物支付价款的义务,您在交付货物后,对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这个是必须应尽的义务。
    其次,按照您与对方约定,对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如果不支付,那么对方是存在违约责任的,您是可以向对方主张支付合同对应的价款,如果对方不还,您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支付合同价款;
    再次,根据合同法规定,对账单都是可以作为交易的证据,那么对方公司虽然没有盖章,但是从对账单和合同内容可以证明您是与对方公司签订的,同时,对方公司法人作为担保人,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根据担保法规定,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您可以主张公司和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
   最后,您怀疑对方转移财产,那么您应尽快起诉,然后申请财产保全,委托法院查封或者冻结对方账户,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告知法院申请冻结和查封。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我的补充: 2014-09-06 22:12

对方以没钱拒付货款,不能成为抗辩理由,因此,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方这种情形您主张合同诈骗罪,因涉嫌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原则不会立案受理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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