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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案件
故意伤害案件 律师好,
        我在公共场所被人打成轻伤,案件的起因是对方挑起来的,对方上前主动打的我。现在案件已到检察院,我通过那几个方面要求法院严惩对方和判对方实刑不判缓。
        还有对方在打我的时候也受了轻微伤,有证人指认我也打对方了,现公安机关以殴打他人的罪名,对我进行了拘留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合理吗?
谢谢!
2014-09-06 16:06 nowayw(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9-06 16:09
这是不合理的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9-06 16:08
对其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 110网律师  2014-09-06 16:18
你好,如果是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4 谷友军律师  2014-09-06 16:38
表示不要赔偿,要求严惩、
合理
5 李建成律师  2014-09-06 16:39
你好, 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复议。
6 赵江涛律师  2014-09-06 17:01
不合理的
7 徐卫东律师  2014-09-06 17:51
你好,如果对其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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