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我和以前的男朋友生活了4年,并有个儿子!现在我想离开他,我主动同意每月支付五百块生活费给小孩子!可是他老是说要去死威胁我!
2010-12-03 17:34 丽爱姜(江苏-泰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0-12-03 17:40
如果你和他之间没有登记结婚,你就是自由的,不需要离婚,你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12-03 17:42
问题不清楚,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没有结婚,则可以随时解除同居关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
如果没有结婚,则可以随时解除同居关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
3 110网律师 2010-12-04 08:10
1,你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离开他.2,对小孩你要尽抚养责任至18周岁.对小孩抚养有纠纷法院受理.我是泰州市区的奖赏律师,需要就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0-12-05 14:13
你好,你没有交代清楚。若你是泰兴的,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