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签了培训协议,但还没去培训,想要辞职,是否需要赔违约金 我在2014年8月1日和医院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上面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9月1日的时候医院以要送我去上级医院规培的名义又要求我签了1份8年的培训协议,协议规定若违约,就得退还医院发给我所有的工资及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另须赔5万违约金,协议上写的生效时间是9月1日,但实际上到现在都没有去正式培训,医院说要9月中旬才去。现在因为医院发的工资远远低于当时口头承诺的,所以想辞职。请问在试用期内发生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承担协议所约定的违约金呢??谢谢,实在很急,望各位高人多多指点,小妹在此谢过了
2014-09-05 19:52 叮咚叮咚32……(四川-泸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4年09月05日 20时27分
不用承担违约金,并且还可以要求按照协议支付工资,协商不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9-05 21:19
您好,试用期,提前3日告知后,可以离职,无须承担违约金。